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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昌人物传——黄复生

发布时间:2012-03-09 来源: 作者: 浏览:1870
黄复生,光绪九年(1883年)生,隆昌龙市镇人。初名位堂字明玉,易名树中,字理居,后因造炸药负重伤治愈,乃号复生。
家贫。幼年师从隆昌宿儒江云生,课余喜读刺客传记和民族英雄演义,有“拔剑起蒿莱”思想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9年)入川南经纬学堂。该校乃宣扬资产阶级革命和传授科学知识之新型学府。黄复生于师友间常谈振国安邦宏论,颇受敬重。三年卒业,成绩优异,得校中进步师生贤助,留学日本,选学化工,专心研制炸药。与先赴日本的同乡陈道循成为知音,结识诸多留日志士仁人。经陈倡议,组建七人团体,常聚会纵论时局。
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孙中山于东京灵南坂建立同盟会,黄复生与川籍数十人入盟,被推选为四川分会会长,兼《民报》社经理。后经孙中山和日本友人介绍,到横滨随梁慕光习制炸弹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,辞去四川分会会长、《民报》社经理职务回国。
次年春,经黄金万鳌介绍,入成都华阳中学作翻译,借以掩护同志。是时,川南地区同盟会积极筹备起义,黄复生应永宁易曼耕邀请,往造炸弹,不慎引爆,黄复生重伤,左目至眇,就医于重庆,半年后伤愈复明。
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,四川同盟会多处起义失败,黄复生与谢持由渝潜沪。次年在上海与喻云纪(培伦,内江籍)研制安全炸药。成功之后又研究引爆法和药弹壳制造。二人囊中匮乏,常典卖衣物购置药物器材,始告成功。
宣统元年(1909年)夏,黄复生与喻云纪等人携药弹往汉口,欲杀端方,事泄,端方改道,未果。
光绪三十四处(1908年),革命常在广州、镇南关起义屡败。黄复生认为“擒贼擒王,倘刺杀清廷重臣,士气必振。”众人赞同。黄复生、但怒刚、黎仲寅、汪精卫、陈璧君等人遂组成暗杀团,于宣统元年(1909年)秋,分头进京。六人曾三易其地,后汪在硫璃厂大街开设守贞相馆为掩护,谋刺摄政王载沣。宣统二年(1910年)4月,置炸弹于甘水桥下,惜事露。数日后,黄复生被捕押入左区警察章署。初,黄拒不承认,经时,汪精卫亦被执到庭,相馆一应物证搬到,警官问道:“汪先生和你所用之物都已搬来,看黄先生还有何说?”黄复生以目向汪示意,厉声说:“汪是我的客人,甘水桥埋弹设谋全是我为,与他何干?供词如此,听你们便。”
一周后,转内地警厅监狱。一日,清肃王善耆推帘而入:“看史书最好,我记得令先祖叫黄汉升什么的,在狱中与夏候胜学《易》说‘朝闻道,夕死可矣!’”黄复生摇头:“不是黄汉升,是黄霸,字次公。”肃王竖指赞道:“你真记得熟,现在正好读书,你与汪精卫将来还可替国家办事嘛!”
旬日后,肃王来称:“死罪已免,现狱谳已定,交刑部执行。我愿从中斡旋,二位暂屈。”乃因之。二人分住两室,手足加镣铐,初始藁草,食粗食,监视颇严,但狱卒语气平和,以先生呼之。黄常于夜间聚狱卒、老囚进行鼓动:“你们看衙中,无论芝麻大的官儿,都是满人当了,而汉人只能作狱卒刑人,这成什么公道?”狱卒无不称是。自此,黄、汪得狱兵照顾,寝能睡,食能饱,并读书阅报。
宣统三年(1911年),黄复生阅报得知喻云纪牺牲于黄花冈之役,悲愤万分,在狱中率同盟会员追悼,泣血陈词。其时宣统下罪己诏,大赦在狱党人。御史赵尧生(名熙,荣县人)冒死上书:“请开党禁”,往返于资政院、民政院、刑部之间,说服共同上折请释。虽御史胡思敏作梗,清廷终批谕:“政治嫌疑犯黄、汪二人,著发往广东交张鸣歧差委。”1911年,黄、汪获释。在狱凡540余天。
出狱值武昌起义,黄复生辗转于京津沪,与袁家珍、杨禹昌组织京津同盟会,建议陈其美利用江南制药厂药料制造炸弹,以济军需。革命党人刺杀袁世凯亲信徐宝山,所用炸弹巧置于古物中,乃黄复生研制。
民国元年,黄复生被举为四川驻南京代表,旋任参议院议员,并任印铸局长。四川省长杨庶堪未到职前,孙中山电谕黄复生代理。袁世凯妄图称帝,黄复生召集川籍国民党人于上海商议组建蜀汉军,通过赵尧生在川汉铁路公司筹得军费百余万。
民国6年,段祺瑞毁法,孙中山在广州组织非常军政府,黄复生组织四川靖国军,自任总司令呼应。
民国12年,曹锟贿选总统,民国13年熊克武奉命讨曹。孙中山委黄复生为重庆关监督兼交涉员。民国15年,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。翌年,改选为中央候补委员。“四·一二”政变,黄复生指责蒋介石背叛孙中山,破坏革命,乃至告诫儿辈及友辈后代,不报考蒋介石的中央政治学校和中央军校。民国20年赴广州,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。民国21年,任立法委员;民国22年,任国民政府委员兼政务官惩戒委员,并一度任班禅额尔德尼活佛驻南京办事处处长。
民国25年,因半身不遂后遗症辞去官职,寓居上海。是年,蒋介石行年五十,各地发起献礼祝寿活动,同盟会员陈伯珩之子听谟,奉命至上海向黄复生募捐寿礼。黄复生相问:“你们所称的蒋委员长对中华民族有何功德,值得我为他祝寿?哼,岂有此理!”
民国26年上海“八·一三”事变,黄复生挈全家迁居重庆鹅公岩和尚湾,并一度回乡居住。民国32年任国民政府顾问。民国34年获胜利勋章。民国37年被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。10月,病逝于重庆,终年65岁。国民政府拨款5000元治丧,将其功绩写入《黄复生先生行述》付诸国史,追赠为陆军上将。
建国后,隆昌县人民政府将黄复生出生地——龙市镇,列为民国功臣、隆邑萃杰诞生地,树碑明令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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